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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4月1日起,天津执行脊柱国采

编辑部

时间:2023-03-28 08:39:33 来源:天津医保局

天津明确脊柱国采执行时间,配套措施下发:非中选产品限价挂网;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

 

4月1日起,天津执行脊柱国采

 

3月24日,天津医保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将于4月1日起执行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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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观察,吉林、云南、江苏、广东、陕西等多省已宣布执行脊柱国采中选结果,山西省宣布将于4月10日起执行。

 

本次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周期为3年。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续签采购协议时,由医疗机构参考上年度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填报协议采购量,原则上按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通知》指出,严格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推送的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清单,采购部门及时将骨科脊柱类耗材中选产品按“含伴随服务费”和“不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挂网,初次手术按产品系统采购,产品系统内各主要部件的组成数量及螺钉类型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翻修手术可按产品部件采购,如全套翻修则按产品系统采购。

 

医疗机构在使用中选产品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使用的部件组成实际使用产品系统,按部件的中选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采购,并记入协议采购量。

 

伴随服务包括协助组装工具、进行必要的工具使用指导、对医疗机构进行工具操作培训等。医疗机构可选择是否需要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并按相应的价格支付。公立医疗机构统一按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零差率收费,非专用的动力工具、配套工具产生的清洗消毒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相关费用包含在医疗服务费用中。

 

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产品以含伴随服务费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使用超过或少于中选产品系统配备数量的中选产品部件,以各系统中选部件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比例支付。


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高线公布

 

值得关注的是,天津市在执行脊柱国采结果时,对非中选产品系统、部件设定挂网价格高线。
《通知》明确,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在保证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结合临床使用实际情况,鼓励医疗机构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


各中选企业的非中选产品系统中包含中选产品系统部件的,按不高于该部件的中选价格挂网;如非中选脊柱产品各部件均由中选产品系统的不同部件组成,则总价按实际使用部件折算成中选产品系统价格后,不得高于同企业同类别中选产品价格。其他非中选产品系统及部件分别设定挂网价格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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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清单附文末

 

《通知》还明确,在保证中选产品用量的前提下,各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采购并使用其他价格适宜的骨科脊柱类耗材,但采购数量不得超过中选产品。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并纳入公立医疗机构考核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集采结余留用资金挂钩,确保完成采购周期内合同用量。

 


实施直接结算

 

《通知》指出,实行医保直接结算政策。骨科脊柱类耗材集采中选产品系统结算价格分为“含伴随服务”和“不含伴随服务”两种,医疗机构选择“含伴随服务”的,按照“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与企业结算,医疗机构按照“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医疗机构选择“不含伴随服务”的,按照“不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与企业结算,且不得再要求中选企业提供伴随服务,医疗机构应自行承担伴随服务,按照“含伴随服务”的中选价格向患者收费。


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数量,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在到货确认30个工作日内,实施医保基金与中选企业直接结算货款。在采购周期内,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分,生产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医保基金继续按时结算货款。对当月医保基金不足以支付医疗机构结算货款的,由医疗机构自行结算。

 


骨科三大类全线降价,运动医学集采将至

 

作为高值耗材大类,骨科成为带量采购关注焦点。截至目前,关节、脊柱、创伤均已开展大规模耗材集采。

脊柱国采首年意向采购量共109万套,占全国医疗机构总需求量的90%,涉及市场规模约310亿元。中选产品平均降价84%,中选率89%。关节国采平均降价82%。创伤类耗材经历两大省际联盟联动采购,平均降幅达到80%以上。

 

就在前不久,国家组织眼科及骨科两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也正式启动。骨科类医用耗材包括锚钉、修复用缝线、界面固定钉、横穿固定钉、软骨固定钉、软组织固定钉、可调式固定板、不可调式固定板、人工韧带系统、半月板修复移植系统、关节镜配套系统、脉冲冲洗器、钻头、磨头、刨刀、异种骨、同种异体骨、人工合成骨及骨形成蛋白等。


运动医学类耗材等尚未大规模降价的耗材,进入了带量采购包围圈,成为第四轮国采重点之一。

整体来看,2023年骨科耗材将迎来全面降价模式,流通环节乃至生产环节的利益分配大调整。震荡之中,市场正在重新洗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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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丨赛柏蓝器械

 


责编:石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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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天津骨科集采、天津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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